2015年10月12日 星期一

關於亞里斯多德的最佳政體(03114126許芷敏)


  1. 第四卷中,亞里斯多德用了相當大的篇幅討論四種常見政體,寡頭、貴族、平民、共和,論其各自適用的體制與狀態,然而筆者認為亞里斯多德並沒有明確指出以上那一種政體為最佳政體,反而他考慮到的是在現實中真正能落實的社會政體狀態,便是中庸德性之人必須佔城邦的多數。
  2. 城邦中有極富階層和極貧階層,無論哪一方佔多數,都會將社會導向不穩定,富者桀驁不馴、不願受制於人;貧者易自暴自棄,甘受人奴役,「這樣兩極的城邦便不再是自由人的城邦,而成了主人和奴隸的城邦,一方心懷輕蔑,另一方則滿腹嫉恨,對一城邦至關重要的友愛和交往已不復見,一旦人們反目成仇,他們甚至不願走同一條路。」如此的城邦是分裂、極度緊張的。因此亞里斯多德提出,城邦應盡可能地由平等的人組成,也就是中產階級,這類公民較為理性,安分守己,並且可以平衡兩極階級之間的對立,故為其心目中的最佳城邦狀態。
  3. 此外,筆者發現亞里斯多德也相當重視屬於公正第三方的法律,認為人治不可甚於法治,否則容易形成暴民制或暴君制,故中庸之道也必須落實在法律層面。
  4. 筆者認為亞里斯多德之所以視中庸之德行為最佳政體狀態和城邦的規模有相當大的關連性,雅典時期的城邦規模與現今國家規模相差甚鉅,因此在範圍小的雅典城邦中,人民的同質性較易趨同,個人之私利與共同體的善相關聯,是其民主制得以落實的一大關鍵。不過筆者也存有疑慮,亞里斯多德在第四卷中相當重視平等的權利,然而其在第一卷當中對於奴隸及女人是帶有偏見歧視的,故筆者懷疑其對中庸德行的定義有其侷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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