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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8日 星期一

期中大綱修改03114184詹筱冬

共產主義的理想與現實
摘要
馬克思提出唯物史觀,認為由封建到資本,再由資本到共產是一種自然的演進,是生產力本身在追求最大化的過程;是社會的存在決定意識,而非人類的意識決定社會的存在。而共產社會將隨著社會自然的演進而出現,並使生產力達到最大化;沒有剝削以及剩餘價值的問題,所以共產社會將是歷史的終結。
馬克思與恩格斯在共產黨宣言中提出資本主義的種種弊病,資本主義社會中對於工人的剝削、導致階級鬥爭、生產力會限制的問題;認為共產主義終將出現,並且取代資本主義。但筆者認為雖然共產主義是可以解決資本主義一些缺點,同樣的資本主義也能解決一些共產主義無法解決的問題,尤其現在資本主義是世界的主流價值,這樣會造成從資本社會轉換到共產社會產生種種衝突。尤其是人性觀的部分,筆者認為資本主義下所培養的人性觀將與共產主義的概念產生衝突。舉例來說,資本社會中因為可以擁有私有財產,而讓人們更有努力生活的動力,來累積自己的財富,追求更理想的生活狀態;但共產主義唾棄私有財產的概念,沒有貨幣而且每個人都應從事生產,物資的分配則按需分配;這樣的方式會不會引發人類的惰性,讓共產社會反而無法達到生產最大化?再舉北歐的國家為例,北歐國家的運作方式可說是現代最接近共產的方式,收入差距小、階層分化不明顯、社會福利完善,但是也因為完善的社會福利措施造成極高的失業率,以及各種社會問題,資本主義下,人類有著「惰性」的缺陷,筆者認為這會導致資本主義轉換到共產主義的過程出現很多衝突。
馬克思的理論在很多層面都非常有完整性,即便是在處於資本社會的現代,還是有很多學者推崇他的理論;但是共產主義真的能轉換資本主義下所產生的人性觀而成為解決一切問題的歷史終結嗎?筆者認為人性觀的部分將成為很大的問題。
大綱
一、唯物史觀下的共產社會
馬克思與恩格斯的共產黨宣言基本上是圍繞著唯物史觀的概念所形成的,而從唯物史觀來看社會的演進順序,就視為封建到資本再由資本到共產。
唯物史觀是以經濟當基底,經濟的變動將會帶動其他層面的改變,把人類歷史發展看成是物質生產發展的結果。
二、資本主義下的人性觀與共產主義的衝突
資本主義社會產生了資本家剝削無產階級(工人)的情形,馬克思認為這樣的生產關係不能持久,當資本社會的生產力發展至其最大的限度,這樣的關係就會被打破,進入到無產階級的社會。
在共產社會之中,個人可以就其興趣選擇勞動的工作項目,然後其所生產將成為集體所共有的資源,這些資源會「按需分配」配給給每位社會成員。但是在這樣的制度下,人們不管付出勞力的多寡,都是得到一樣足以滿足基本需求的資源;依照資本主義角度來看,人們會因為無法累積自己
努力的成果而不盡力去生產,反而達不到共產社會所追求的生產力最大化。以現今社會中最接近共產模式的國家瑞典為例子,在政治與經濟方面都還是以資本主義的模式運行著,但是在社會福利的運作方式卻與共產的概念相似,重稅卻完善的福利措施看似合理;但事實上瑞典卻有以先進郭家來講異常高的失業率。由此可以合理的質疑共產社會下完全消滅私有制的概念,資本社會中的人類努力工作以追求更佳的生活,但在共產社會中人們卻沒有這樣的動機去努力從事生產,可能導致生產力的不彰。
三、共產主義=歷史終結?
馬克思提出的唯物史觀以共產社會作為歷史的終結,但是從資本主義社會的人性觀來看,共產主義將因為消除私有制而產生許多問題,甚至可能導致生產力的倒退,有違其生產力達到最大化的初衷。再以瑞典來看,現今瑞典人不願工作的問題比其社會貧富差距的問題更加嚴重,這也說明的共產社會可能面對的巨大問題,共產社會解決的剝削以及階級的問題,但是也同時可能產生勞力無法充分運用的障礙。在這樣的情形下,筆者認為共產主義很難可以說是歷史的終結。

2015年12月21日 星期一

期中大綱修改(04881095 塔裏哈提·別克達吾列提)

馬基雅維利——開啟經世致用的政治學

在馬基雅維利之前的古典哲學家,如蘇格拉底、柏拉圖、亞裡斯多德等人,都將道德作為政治理論的中心問題,道德一直是他們評判現實或理想的政治是否合理的標準,在他們看來,美好的共同體最大的障礙是道德的墮落。而馬基雅維利提供了完全不一樣的思路,帶來了一種新的,即經世致用的政治學。在著作中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有現實的政治目的。馬基雅維利寫這本書首先有一個現實的目的,即希望指導君主建立一個統一的,富強穩定的義大利。並且在證明一些觀點時,體現出“目的證明手段合理”的觀點。
2.基於政治現實,提出政治理論。書中用大量的篇幅來論證什麼樣的政治行為是錯誤的,這是非常必要的。因為一個想要成功的政治家,要知道什麼事情做了一定正確是非常困難的,而要弄清楚什麼事是必須避免的卻是可行的。
3.對政治家的作為提出具體的要求。書中明確提出了執政者應具有什麼樣的品質和力量,並且這些結論是基於現實的分析得出的。
4.以人性為基礎的現實考慮。此前的政治家總在考慮應該將人們變成什麼樣。而馬基雅維利的政治學則告訴執政者,人性如何,怎樣順應這樣的人性,這是更為現實和科學的。

政治學論著的價值高低的標準,應該在於它是否能指導現實政治,使政治學更好的服務於人類社會。柏拉圖等人的政治理論固然是深刻而重要的,這是文明社會初期人類思考政治問題的方式,所有政治學家都應瞭解它和從中啟發自己。但是,政治學更應當研究在一定的時代條件下,如何使最多的人獲得最大福祉,馬基雅維利就是這麼做的,他之後的諸多啟蒙政治思想家也是如此。如今社會的運作方式,離不開這些政治思想家的理論,之後的政治思想的研究與發展,也應當是將考量現實政治,完善現實政治作為重點和基礎的。


馬基雅維利——開啟經世致用的政治學

一、   馬基雅維利前的政治思想特點。
二、   馬基雅維利政治學思想特點。
1. 有完善現實政治的目的。
2. 基於現實研究得出的結論。
3. 要求順應人性的現實政治。
4. 對政治家提出具體可操作的要求。
三、   為何馬基雅維利的政治思想更具意義。
1.  研究政治學的目的。
2.  政治學研究的最根本對象是人。
3.  馬基雅維利重新定義下的道德。
4.  利益至上是最適合近現代社會的政治原則。
5.  實踐是檢驗政治學思想的唯一標準。

關鍵字:政治學 馬基雅維利 政治道德 政治現實主義 

期中大綱修改(03114110 顏孟涵)

哲君如何成立
說明:
  該論題由柏拉圖《王制篇》第五卷中,蘇格拉底主張:「哲學家除非成為我們這些國家的國王,或者我們如今稱之為國王和統治者的那些人物,能嚴肅認真地追求智慧讓政治權力與聰明才智合而為一;那些得此失彼,不能兼有的庸庸碌碌之徒必須排除出去,不然的話,我親愛的格勞孔,對國家甚至我想對全人類都將禍害無窮,永無寧日,我們前面所描述的那種法律體制,全只能是海客談瀛,永遠只能是空中的樓閣而已。這就是我一再躊躇不敢說真話的緣故,因為我知道,一說出來人們會說我再發怪論,一般人因為不容易認識到:除這個辦法外,其餘的辦法是不可能給個人給公眾以幸福的。」而來,目的在於為柏拉圖所寫及蘇格拉底所言進行補充,闡述該主張的觀點為何,使其主張趨於完備,更為世人所接受。

摘要:

  根據柏拉圖《王制篇》中蘇格拉底的主張,哲學家作為國王之所以重要,是由於為了要達成理想的城邦且除卻哲學家統治的城邦只會走向不幸與滅亡,因此我們必須先說明,對於蘇格拉底而言,所謂理想城邦所指為何。
  蘇格拉底認為,只要是人都是厭惡虛假的,人只有在被欺騙時才會選擇不好的東西,透過適當的音樂體育薰陶,以及簡單扼要的法律規章制定,理想的城邦得以被建立,而一個城邦既是理想的被構築了起來,則代表它理所當然為善,並且可想而知,這個城邦一定是勇敢的、智慧的、節制的與正義的。

  智慧源自於其國家內有著好的謀劃,且其同時為一種知識存在於一部分的公民之中,不同於其他城邦內的工人匠人所擁有關於技藝的知識,其並不是用來考慮某個國中特定某個方面的事情,而是用來考慮整個國家大事,來改進它的對內對外關係。
  勇敢則存在於城邦的戰士之中,,城邦內的戰士之所以被認為是勇敢的,是因為這一部分人有一種能力,及無論在什麼情形之下(悲與喜、慾望或驚懼),他們都保持著關於可怕事物的信念,相信他們應該害怕的事情乃是立法者在教育中告誡他們的那些事情以及那一類的事情,除該類事務之外,他們無所畏懼,因此所謂勇敢是為一種保持。
  而節制,則為貫穿整個城邦間的核心精神。節制與協調、和諧相近,是一種存在於全體統治者與被統治者間的好的秩序或對某些快樂與慾望的控制。由前述兩項特質以及城邦建立所需之制度教育的推行,少數擁有智慧的公民發揮理智對於受慾望所苦惱的平庸之輩進行好的謀劃,並且城邦的全體人民對於誰為統治而誰應受統治有著一致的協調及共識,以少數優秀人物的慾望與智慧統治進而達成分寸與節制。
  最後所謂正義就是每個人在國家裡都必須執行一種最適合他天性的職務,也就是只做自己的事而不兼做別人的事。而事實上正是因為如此才使得其餘三項特質得以產生並且能夠持續地保持下去。

  接著探討完了蘇格拉底所認為的理想城邦應具備的特質,我們接著必須說明何以由哲學家來掌權或者統治者習得哲學能力才得以使城邦實現其理想。

  首先,讓我們先由人的靈魂構造予以說明,了解了組成城邦人類的特性後,或許我們得以窺得哲學家之所以能夠領導人民的原因。
  蘇格拉底認為既然正義已在國家中被找出,那麼同樣被稱為「正義」的品德在個人當中所代表的意義應當相同,藉由反推其試圖推出個人所擁有的正義與國家中所具有的正義是為相同。其認為人的靈魂之中存在著理智、激情以及慾望,靈魂的理性部分指一個人用以思考推理的部分,而慾望則是人們用以感覺愛、餓、渴等騷動之部分,當一個人渴卻不想要飲便是由於其理智經由思考阻止壓制了慾望所產生的行為,然而激情——人們藉以發怒的東西,是為兩者之外的獨立存在,激情常於兩方面被予以應用,一方面為慾望的力量超越了理智時,人們會憤怒地罵自己,指正自己不應如此,另一方面當人們認為自己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時,他的情感會激動而發怒加入其認為為正義的一方去,並且其可能因受到得饑寒苦楚更加堅定的爭取勝利,直到被殺死或殺死對方,或者因聽到理智的呼喚而停止。由此,蘇格拉底主張激情是傾向與理智站在同一陣線的。
  經由以上推論,蘇格拉底推得唯有靈魂間的三個部分如同城邦裡擁有智慧的公民,以理性部分作為領導,各個部分完善的在身體裡各自進行其本份便也能同樣體現正義,反之,心靈間三者若相互爭鬥、干涉試圖越權,這便是一種不正義、不節制、懦弱及無知。
  而事實上,城邦裡的公民並不曉得真正的正義是什麼,他們所看見的不是正義及美本身,或許他們根本不曉得有它們的存在,因而時常自以為站在正義的一方,在激情的催化下輕而易舉地被慾望所擺佈,然而哲學家卻清楚地知道何謂正義。

  哲學家是由於其具有智慧因此為愛智者,他們的眼睛始終盯視著真理,透過研究及論證熟悉每一項知識及所有關於知識的一切,他們從不屈服於一個「假」字,對於他們而言,他們清楚的曉得什麼樣的事物是值得畏懼而什麼不然,因此他們絲毫不介懷於死亡無論在什麼情況之下,只因他們明白於真理面前死亡著實輕如鴻毛,因而他們是勇敢的,並且由於他們對於智慧的愛好,他們不受膚淺的表象(金錢權力)所迷惑,始終專心質直於每樣東西的存在本身,並且由於對知識源源不絕的慾望,他將無心於肉體上的快樂,而只會選擇參與來自心靈的快樂,也因為這樣,哲學家絕對是節制而不貪婪的,除此之外哲學家無論是在神或人的事情上總是追求完整及完全的,因而他的心胸也絕不會是偏狹的。
  如果不具有良好的記性、敏於理解、豁達大度、愛好和親近真理、正義、勇敢、節制,那麼無論是誰想誰為真正的哲學家都是不可能的。
  真正的哲學家,憑藉其智慧——對於城邦內各項工作的智慧有所了解,因而能夠將眾人放置在真正適合他們的位置,並且因其快樂僅來自於智慧上的滿足而非金錢利益等於肉體的快樂,且其充分了解每項事物的本分為何,因此他不會為世人經常受到蠱惑的利益傷神或因此懷疑其所要追求的幸福本身,憑藉著其對於正義及善本身的認識,他得以將正確的信念由法規及教育傳承給城邦內的公民,使他們了解真正應該畏懼的事物為何並培養其勇敢的美德,適時地告訴其子民真正的善、正義以及美為何,使之不致被激情所蒙蔽受慾望所擺佈,並且透過統治與被統治的關係,哲學家依其智慧將天性最好的公民拔擢並予以良好的教育使之理解如何統治一般下等人,確立城邦內統治秩序,進而達成城邦內的節制與分寸,最後透過這樣的治理方式,人們各安其位,發揮其所擅之長,不為他的職分便不加以干涉,人們對於其幸福有正確的認識,明白貧與富皆不為值得追求的狀態,了解無論處於哪種狀態都不為安於其位來得幸福,因而滿足於現狀,而達成正義的實現。

  統治者所必備的能力便在於使城邦達成正義,也因此統治者必須學習哲學,如同蘇格拉底於洞喻中所提及,當一位既已受到解放看過真實善與美及正義的人,他將不會在熱衷於不識正義者間的選舉,更不可能對他們所賦予的權力地位感到迷戀與嫉妒,在這樣的情況下權力於他而言比起真理與善輕如鴻毛一般而微不足道。
  統治的地位必須由不愛權力的人所職掌,若非如此則將會出現對手之間的搏鬥,統治者必須理解節制與正義才能將此精神帶給城邦,若是那些除卻理性而擁有某些正確意見的人,與瞎子湊巧走對了路並無分別,只有誠心追求知識與真理,把握知識及理智的理性後,才能明白正義,而除了哲學家以外的任何階級做不到這些,由他們掌權不僅會使城邦甚至於統治者本身走向滅亡。
  蘇格拉底於書中第七卷表示,「只有在能為未來的統治者找到一種比統治國家更善的生活時,才可能有一個管理得好的國家, 倘若統治者是一個福利匱乏的窮人,那麼當他們投身公務時,他們想到的便是從中獲取自己的好處。」同樣的道理適用在除了哲學家以外的每個階級,倘若由榮譽之人所把持政權,當其在位時將會不斷追求榮譽已達到自己欲求的滿足,他們將為獲取讚美名譽而不斷發動戰爭尋求勝利,以獲得名譽;而富人統治亦然他們將會不知節制地追求金錢的賺取,毫無分寸的打壓窮人並奪其所有,無論是何種都會將城邦導致不義,而這樣的不義會使城邦走向滅亡。
  
大綱:
壹、    經由哲學家統治能帶來理想城邦
一、    人何以追求理想之城邦
l  人的本性是厭惡虛假並趨向良善與幸福的
二、    理想的城邦特質
l  城邦如何能被稱為一個幸福理想並值得追求的城邦
三、    哲學家如何使城邦成就理想
l  哲學家領導的城邦將具有智慧、勇敢、節制與正義
貳、    除卻哲學所領導的城邦只有不幸
一、    其他階級統治所帶來的問題
l  透過音樂、體育的薰陶、法律規章的制定以及家庭制度形成每項特質,成就理想的城邦
二、 統治者必須學習哲學或由哲學家當國王
l  哲學能力等同於統治能力,倘若統治者不具有哲學能力則其所領導的城邦便無法幸福更可能導致滅亡


參、    結論——城邦需要由哲君領導才能免於滅亡

關鍵字:柏拉圖、哲君、王制篇

2015年12月20日 星期日

期中報告大綱修改(03114123呂愷欣)

論題:
自然狀態之改良—當自然狀態可以改變,仍需要進入政治社會中嗎?

摘要:

  1. 《政府論次講》中,洛克主張,在自然狀態裡存在著自然法,它能使人類維持理性,並且不侵犯他人權利,同時眾人因而具備懲罰罪犯與執行自然法之權。然而,洛克認為這樣看似理性且和諧的自然狀態,有時卻會因人類以自己的立場判斷事情,導致混亂情形之發生。因此,為了避免上述情形發生,其認為進入政治社會是人類必要的選擇。但是,當人們進入政治社會中,限制自己部分權力,有時卻也未必能真正受到保障。
  2. 因此,筆者欲先藉著洛克的主張,闡述自然狀態的好及其需要改良的部分為何。再者,藉由人們加入政治社會中,未能真正獲得保障的部分,探討自然狀態應如何改變與修正。最後,探討當自然狀態能改變,以一個近似無政府的狀態與其他因應機制的結合。例如:由立法權觀念所衍生的共同理性生活規範,使人類依舊享有自然權利並獲得保障,那麼人類仍需要進入政治社會中嗎?

大綱:

壹、自然狀態之好與壞
闡述《政府論次講》下,自然狀態的好以及需要改變的部分為何。


貳、從自然狀態進入政治社會

一、政治社會所帶來的保障:闡述加入政治社會後,使人類獲得哪些在自然狀態中所未享有的部分。

二、政治社會的不足:藉由敘述人類加入政治社會後,依舊未能真正獲得保障的部分,探討自然狀態應該如何做改變。


參、如何改良自然狀態

一、無政府狀態與建立理性規範:透過採取近似無政府的狀態,使人類不用像在政治社會中,雖限制自己的權力,有時也未必能獲得保障的情形發生。為避免在無政府狀態下所衍生的混亂情形,在自然狀態中,需沿用洛克的立法權觀念,制定理性的生活規範,即生活在此自然狀態下,具有理性思考的人類,有一個共同的生活規範,明訂裁判事情的相同標準,而非個人的主觀看法,藉此維繫改良後自然狀態的和諧與穩定。

二、廢除私有財產制:在無政府狀態下,為了使財產權能真正獲得保障,避免爭奪他人財產的情形發生,該狀態下的人類彼此達成共識,願意將私有財產制廢除,改行共產制,使得財產權獲得最大的保障,並且,遵守理性規範,相互合作,依照人類的勞動與所需進行分配。此外,沒有付出勞動者將無法享有此權利。

三、維繫改良後的自然狀態:在這個自然狀態下,是一個平等的狀態,沒有一個人擁有多於其他人的權力,同時生活在該狀態下的人類是具有理性的,再加上共同理性生活規範的制定,便懂得不應該去侵害他人一切的權利。但儘管如此,仍然會有侵害他人權利的情形發生,如:生命權。因此,在這個狀態下,必須以守望相助的概念,即由眾人組成數支隊伍,輪流維繫該自然狀態的穩定,避免侵害他人權利情形的發生,一旦發現類似情形,便要出面制止之。而該名侵害他人權益者,必須以彌補其不當行為的概念,即他必須將自己貢獻給該自然狀態,服務眾人,直至他真正改過與相關人同意為止。

肆、結語

關鍵字:洛克、自然狀態、政治社會

期中報告PK托克威爾論多數暴政的核心關懷

     1.總體感想:
     在看完了張瑀苓同學的大綱之後,我認為妳這篇報告並沒有想要從文本的論述中驗證甚麼論題。我個人認為,妳只是想要藉由托克威爾對多數暴政的相關描述來"強調"一件妳已經相信了的事情(先不論妳這想法是哪裡來的),那就是自由是個非常重要、一定要好好保護的價值,但是民主--這個"多數人"的意見才是意見的體系--無法保障這個價值,因為它會迫害在一件事情上持少數意見的人。
     2.妳的大綱安排:
     妳照著托克威爾的行文順序,介紹了甚麼是多數暴政及他所提出的壓制多數暴政的方法及成效,之後突然開始述說妳在文本中所閱讀到的民主、平等、自由這三者的"糾葛",最後結論時莫名其妙地跑出:
    二、對托克維爾的質疑

    托克維爾所要追求的民主卻是與自由矛盾的。由第六章最後一段可知托克維爾所期望的自由其實在民主政體中並無法完全被保障,甚至還是會被多數所侵犯。即便他提出了一些方法來使多數暴政影響降低,在第參部分的討論中,我們也看到成效並不彰。又或者說,托克維爾其實想保障的根本不是一般個人的自由,而是屬於某些特定人士的自由,但如此,也許發展到後期又會與民主中平等的價值相衝突。
    我完全不清楚妳最後怎麼會跑出這樣的質疑耶,張同學妳能從文本中看出這件事嗎?
    

期中報告大綱修改(03114112張瑀苓)



托克威爾論多數暴政的核心關懷

摘要 
在民主、自由與平等的社會中,隱藏著托克維爾在《論美國民主》花了兩個篇幅所論述的多數暴政這種威脅。多數的暴政是指只要與多數有不同的意見想法,便會為多數者排斥於社會之外,同時失去做人的權利,甚至會導致民主制度的崩解。自由同樣身為民主的要素之一,但在這樣的民主、平等的價值底下卻會因為多數暴政而被受壓抑無法發展。
平等、自由與民主,三者關係密不可分,在這樣的情況下,卻又相互拉扯。到底在托克維爾所認知的民主中,他是如何去認知並處理他們的關係,哪項價值又是他最為看重,而多數暴政正是因為與這項價值的失去緊密連結,所以才為托克維爾所重視。 
大綱 

    壹、多數暴政的現象及影響
一、多數的無限權威
「多數統治是絕對的,因為在民主制度下,誰也對抗不了多數」托克維爾是同意多數在民主之中地存在的,但他反對的是所謂的多數擁有無限權威,如此,將會帶來多數暴政,這是他所不希望見到的民主。
二、多數暴政的影響
多數若是擁有無限權威,便擁有物質及精神力量,兩項力量合在一起,既能影響人民的行動,又能觸及人民的靈魂,一旦多數做出不可更改的決定,所有人便默不作聲。最後使人民不敢表達自己的意見,若是想表示與眾不同,則可能會被迫放棄自己的公民權利,甚至放棄做人的本色,成為多數的奴僕。托克維爾甚至還在第七章最後一部份說道「假使有一天自由在美國毀滅,那也一定是多數的無限權威所使然,因為這種權威將會使少數忍無可忍,逼得少數訴諸武力。如果在一個社會中,較強的派系能夠利用這種社會情況隨時聯合起來壓迫較弱的派系,那麼可以斷言,這個社會將自然而然地陷入無政府狀態,使軟弱的個人失去抵抗較強的個人的暴力的任何保障」

貳、多數暴政的抑制及問題的解決
一、地方分權
  多數雖然專制,卻沒有給中央政府增加特權,因為地方政府延緩了代表多數意志的命令,甚至會傳遞錯誤訊息或指令。他寫道「削弱權威的力量的方法之一是縮小權威的影響:把社會權力分給許多人掌握……用這種方法分散權威之後,權威的作用便減少了不可抗拒性和危險性,但權威本身並沒有被破壞。」
  托克維爾認為地方分權可以減緩多數暴政的影響,但對於他所要維護的自由價值,並無明顯助益,又或是托克維爾想討論的自由並不是關於一般個人的自由,而是這些地方行政官員在執行職務方面的自由?但在民主制度中,這些行政官員還是必須服從立法多數所制定出的法律行事,多數暴政在立法產生的影響力仍可能存在,不論是對一般個人自由和是特定人士的自由仍是會造成相當程度的壓縮。
二、法學家精神
  「美國人賦予法學家的權威和任其對政府施加的影響,是美國今天防止民主偏離正軌的最堅強堡壘,且法學家能夠起到引導和約束“多數的運動”的重要作用。法學家秘而不宣地用他們的貴族習性去對抗民主的本能,用他們對古老事物的崇敬去對抗民主對新鮮事物的熱愛,用他們的謹慎觀點去對抗民主的好大喜功,用他們對規範的愛好去對抗民主對制度的輕視,用他們處事沉著的習慣去對抗民主的急躁。」法學家形成一個並不足懼但難於察覺的權力來引導民主,這個權力沒有自己的旗幟,能夠極其靈活地迎合時代的要求,不加抵抗地順應社會的一切運動。但是,這個權力卻擴張到整個社會,深入到社會上的每一個階級,在暗中推動社會,默默地影響社會,最後按自己的意願塑造社會。
  不過這樣的民主,有違托克維爾在緒論中說道的,「把其他階級的命運完全交給一個階級去掌管,其危險並不亞於讓國家中的一個民族充當另些民族的仲裁者。」民主的好處應是對大多數人的利益服務,不違背大多數人的利益,但他卻又說應該由法學家等菁英來領導民主,那是否就可推論一般人民所服從的民主原則也必須是由這些法學家所領導的,難道這些法學家的領導真的萬無一失嗎?答案是否定的。於是同樣的問題又來了,托克維爾所要保障在民主中的自由價值,到底是針對一般個人,還是特定階層的呢?由上述來看,法學家精神只是鞏固了法學家的權力地位及自由,對一般人民影響不大。

三、陪審團制度
  陪審團制度是美國司法制度中很重要的一環,托克維爾把它看作為「美國怎樣削弱多數的暴政」的主要因素之一。托克維爾說道:「作為使人民實施統治的最有力手段的陪審制度,也是使人民學習統治的最有效手段。」他認為這是人民培養人民主權意識、提升知識、學習法律技術的有效方法,而且人民對權力的認知提升,便不再輕易服從多數,這點可從緒論中「權利觀念明確的人,可以獨立表現自己的意志而不傲慢,正直地表示服從而不奴顏婢膝」看出。
  然而,陪審團制度是否真能達到托克維爾預期的高度仍有疑慮。陪審團制度在形式上面與法官是平等的,在民事上卻是以法官為尊,由法官引導審判走向,重大案件法官有權獨自宣判。所以即便陪審團也許能使民眾對知識的掌握更為充分,但還是會有關於法學家精神提及過的問題。法學家所引導的民主是真的沒有問題,能將民主引導至正確的方向這件事仍有待商榷。

參、自由平等與民主
一、平等
身分平等影響許多因素,包含民主的推動。在緒論中,托克維爾也提及,民主真正的好處在於對大多數人服務,而多數的概念是基於每個人都是平等的,在一定的範圍有行使相同權利的能力。托克維爾說道,政府的日常生活是有利於人民的,因此,這種為多數服務的趨勢會引導人們糾正錯誤、走向繁榮。
二、自由
在緒論中,托克維爾說到領導社會的人首要的任務是「對民主加以引導;重新喚起民主的宗教信仰;潔化民主的風尚;規制民主的行動;逐步以治世的科學取代民情的經驗,以對民主的真正利益的認識取代其盲目的本能;使民主的政策適合時間和地點,並根據環境和人事修正政策。」而對民主領導的這些期望,又與自由的發展相關。有人認為自由是一切最高品德,而自由是「可以獨立表現自己意志而不傲慢,正直的表示服從而不奴顏屈膝。」也就是敢於表達意見,表現出與多數不同的意志。而正是這些與眾不同的意志,才能對民主加以領導,避免他所說的「任憑民主尤其狂野本能去支配」所帶來的傷害。
三、平等、自由與民主
平等與自由都會影響民主。只有在平等的情況下,才能讓人養成權利觀念而和平的行使權利;人民有自由,才可發表與多數不同的意見,有效監督或汰換統治者。然而,平等與自由卻又似兩個不相容的概念,因為自由會造成人的特立獨行,發展後會慢慢使社會變得不平等,而平等卻又會造成多數,使言論自由受限,否則將受到多數暴政的攻擊。而在緒論中可看出,托克維爾對於民主的價值關懷,是將自由視為首要的,因為只有保持一定的自由,才能使人免於心靈的墮落,避免受壓迫而不敢出聲,使自己戰戰兢兢的恐懼生活,也只有如此,組織出來的社會才有他的穩定及強大性及光榮之處。

肆、結論
一、托克維爾的對多數暴政的核心關懷
  托克維爾在《論美國民主》中關注了多數暴政的現象影響,並嘗試解決多數暴政所危害的價值核心自由。他所定義的自由,是「可以獨立表現自己意志而不傲慢,正直的表示服從而不奴顏屈膝。」能夠與眾不同、特立獨行的發表與多數不一樣的意見,這也是身為貴族的托克維爾認為人最必須具備的價值,也是他關注多數暴政最主要的原因。
二、對托克維爾的質疑
  托克維爾所要追求的民主卻是與自由矛盾的。由第六章最後一段可知托克維爾所期望的自由其實在民主政體中並無法完全被保障,甚至還是會被多數所侵犯。即便他提出了一些方法來使多數暴政影響降低,在第參部分的討論中,我們也看到成效並不彰。又或者說,托克維爾其實想保障的根本不是一般個人的自由,而是屬於某些特定人士的自由,但如此,也許發展到後期又會與民主中平等的價值相衝突。


關鍵詞:托克維爾、民主、多數暴政、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