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30日 星期一

期中報告大綱PK版(03114237 邱亭雁)

  1. 認為其所提出之大綱並無者同意由哲來統治城邦觀點也就更哲君成立的正其於大並無提到成哲家心目中之理想城邦理想城邦所帶來之好其於摘要中理想城邦連結如下格拉底認為過適當的音樂體育薰陶以及簡單扼要的法律章制定理想的城邦得以被建立而一城邦既是理想的被構築了起代表它理所且可想而知這個城邦一定是勇敢的智慧的制的認為述所傳達僅為蘇格拉底認為的理想城邦表象要如何使人信服格拉底所想的理想城邦即的呢?  認為理想城邦連結過於薄弱
  2. 首先,筆者並不認同作者以上之論述邏輯,筆者認為柏拉圖於通篇所要點出的是,只有哲學家能夠了解何謂「善」,且了解城邦之善的哲學家才有資格領導城邦達成至善,而柏拉圖於文本中指出的城邦之善即為「正確有序」,至於音樂、體育及法律規章僅為手段,使階層間具備勇敢、智慧、節制與正義之特質,進而使城邦達成哲學家所認為之城邦至善-「正確有序」,故筆者認為作者於大綱第一大點先論「理想城邦特質」而後論「由哲學家擔任國王」並不恰當,因為必先說服讀者為什麼哲學家所認為之理想城邦-「正確有序」或者其所謂的幸福值得追求,才可探討勇敢、智慧、節制與正義之特質如何造就「正確有序」的理想城邦。
  3. 筆者認為要使該篇大綱成立,必加入「為什麼要達成哲學家心目中之理想城邦」,建構善與理想城邦之堅實連結,才能說服讀者哲君的成立,否則此篇大綱僅成了〈王制篇〉之摘要,無法回答他人之挑戰,例如,二戰後即有人批評法西斯主義是源自於柏拉圖的極端主義思想,如果沒有說明理想城邦帶來的結果,即會遭人扭曲其原本意旨;而筆者認為,柏拉圖所謂「正確有序」的城邦,也就是和諧的城邦,當城邦和諧,城邦間即不會產生衝突,沒有衝突,城邦才得以長久生存,然,如果統治者非哲學家,其也許可理性追求國家利益,但卻不懂的真理,即會用錯誤之方式治理,使城邦間發生衝突,導致城邦衰亡,違反長治久安之生存,而唯有城邦長期安定,國家才得以發展,教育也才得以實現,而唯有透過教育才能使所有人民了解真理,當人民了解真理,才能夠做出正確之判斷,民主也才有可能真的實現,使城邦發展至最高境界,故此即為「善」與「理想城邦」之連結,當此連結成立,哲君的正當性才得以成立。

期中報告大綱修改(03114112張瑀苓)

托克威爾論多數暴政的核心關懷



摘要

  1. 平等的社會面臨有一項威脅來自托克維爾所說的多數的暴政。多數的暴政是指不給少數不服從者任何的機會,並被多數者排斥於社會之外同時失去做人的權利,甚至會使民主制度崩解。
  2. 在緒論中筆者提及「自由是一切最高品德的基礎,而且因為他們把自由視為一切最大福利的源泉。」而只有在精神上不被奴役在欲望上不被主宰才可稱之為真正的自由。可是由多數暴政藉由平等的外衣以奪取人的言論自由,漸漸使人忘記自己追求的目標,發表了不太符合自己的真實感情和篤厚天性的言論。托克維爾卻是反對這樣的民主的,他提出了一個核心關懷來討論,這個核心關懷是什麼,為何他如此重視這個價值,及在社會中所有人身分、地位平等,為何人會懼怕所謂無形的「多數」。既然人會因為懼怕多數而不敢作聲,躲避起來,隱藏真正的想法,為何又始終戰戰兢兢。而這樣懼於多數暴政的民主,與托克維爾所要關懷的價值又有何衝突,他又是提出了哪些方法來抑制多數暴政的弊端,這些方法是否有用。




大綱

壹、自由平等與民主

一、平等

身分平等影響許多因素,包含民主的推動。在緒論中,托克維爾也提及,民主真正的好處在於對大多數人服務,而多數的概念是基於每個人都是平等的,在一定的範圍有行使相同權利的能力。托克維爾說道,政府的日常生活是有利於人民的,因此,這種為多數服務的趨勢會引導人們糾正錯誤、走向繁榮。

二、自由

在緒論中,托克維爾說到領導社會的人首要的任務是「對民主加以引導;重新喚起民主的宗教信仰;潔化民主的風尚;規制民主的行動;逐步以治世的科學取代民情的經驗,以對民主的真正利益的認識取代其盲目的本能;使民主的政策適合時間和地點,並根據環境和人事修正政策。」而對民主領導的這些期望,又與自由的發展相關。有人認為自由是一切最高品德,而自由是「可以獨立表現自己意志而不傲慢,正直的表示服從而不奴顏屈膝。」也就是敢於表達意見,表現出與多數不同的意志。而正是這些與眾不同的意志,才能對民主加以領導,避免他所說的「任憑民主尤其狂野本能去支配」所帶來的傷害。

三、平等、自由與民主

平等與自由都會影響民主。只有在平等的情況下,才能讓人養成權利觀念而和平的行使權利;人民有自由,才可發表與多數不同的意見,有效監督或汰換統治者。然而,平等與自由卻又似兩個不相容的概念,因為自由會造成人的特立獨行,發展後會慢慢使社會變得不平等,而平等卻又會造成多數,使言論自由受限,否則將受到多數暴政的攻擊。而在緒論中可看出,托克維爾對於民主的價值關懷,是將自由視為首要的,因為 只有保持一定的自由,才能使人免於心靈的墮落,避免受壓迫而不敢出聲,使自己戰戰兢兢的恐懼生活,也只有如此,組織出來的社會才有他的穩定及強大性及光榮之處。



貳、  多數暴政的現象及對自由的影響

托克維爾是同意多數在民主之中地存在的,「多數統治是絕對的,因為在民主制度下,誰也對抗不了多數」。他反對的是所謂的多數擁有無限權威,如此,將會帶來多數暴政,這是他所不希望見到的民主。因為多數既有物質力量又擁有精神力量,兩項力量合在一起,既能影響人民的行動,又能觸及人民的靈魂,一旦多數做出不可更改的決定,所有人便默不作聲。最後使人民不敢表達自己的意見,若是想表示與眾不同,則可能會被迫放棄自己的公民權利,甚至放棄做人的本色,成為多數的奴僕。
托克維爾甚至還在第七章最後一部份說道「假使有一天自由在美國毀滅,那也一定是多數的無限權威所使然,因為這種權威將會使少數忍無可忍,逼得少數訴諸武力。如果在一個社會中,較強的派系能夠利用這種社會情況隨時聯合起來壓迫較弱的派系,那麼可以斷言,這個社會將自然而然地陷入無政府狀態,使軟弱的個人失去抵抗較強的個人的暴力的任何保障」



參、  多數暴政的抑制及對自由的維護

一、地方分權

多數雖然專制,卻沒有給中央政府增加特權,因為地方政府延緩代表多數抑制的命令,甚至會傳遞錯誤訊息或指令。他寫道「鄉鎮的制度,它既限制著多數的專制,又使人民養成愛好自由的習慣和掌握行使自由的藝術。」「削弱權威的力量的方法之一是縮小權威的影響:把社會權力分給許多人掌握……用這種方法分散權威之後,權威的作用便減少了不可抗拒性和危險性,但權威本身並沒有被破壞。」

托克維爾認為地方分權可以減緩多數暴政的影響,但對於他所要維護的自由價值,並無明顯助益,又或是托克維爾想討論的自由並不是關於一般個人的自由,而是這些地方行政官員在執行職務方面的自由?但在民主制度中,這些行政官員還是必須服從立法多數所制定出的法律行事,多數暴政在立法產生的影響力仍可能存在,不論是對一般個人自由和是特定人士的自由仍是會造成相當程度的壓縮。

二、法學家精神

「美國人賦予法學家的權威和任其對政府施加的影響,是美國今天防止民主偏離正軌的最堅強堡壘,且法學家能夠起到引導和約束『多數的運動』的重要作用。法學家秘而不宣地用他們的貴族習性去對抗民主的本能,用他們對古老事物的崇敬去對抗民主對新鮮事物的熱愛,用他們的謹慎觀點去對抗民主的好大喜功,用他們對規範的愛好去對抗民主對制度的輕視,用他們處事沉著的習慣去對抗民主的急躁。」法學家形成一個並不足懼但難於察覺的權力來引導民主,這個權力沒有自己的旗幟,能夠極其靈活地迎合時代的要求,不加抵抗地順應社會的一切運動。但是,這個權力卻擴張到整個社會,深入到社會上的每一個階級,在暗中推動社會,默默地影響社會,最後按自己的意願塑造社會。

不過這樣的民主,有違托克維爾在緒論中說道的,「把其他階級的命運完全交給一個階級去掌管,其危險並不亞於讓國家中的一個民族充當另些民族的仲裁者。」民主的好處應是對大多數人的利益服務,不違背大多數人的利益,但他卻又說應該由法學家等菁英來領導民主,那是否就可推論一般人民所服從的民主原則也必須是由這些法學家所領導的,難道這些法學家的領導真的萬無一失嗎?答案是否定的。於是同樣的問題又來了,托克維爾所要保障在民主中的自由價值,到底是針對一般個人,還是特定階層的呢?由上述來看,法學家精神只是鞏固了法學家的權力地位及自由,對一般人民影響不大。



三、陪審團制度

陪審團制度是美國司法制度中很重要的一環,托克維爾把它看作為「美國怎樣削弱多數的暴政」的主要因素之一。托克維爾說道:「作為使人民實施統治的最有力手段的陪審制度,也是使人民學習統治的最有效手段。」他認為這是人民培養人民主權意識、提升知識、學習法律技術的有效方法,而且人民對權力的認知提升,便不再輕易服從多數,這點可從緒論中「權利觀念明確的人,可以獨立表現自己的意志而不傲慢,正直地表示服從而不奴顏婢膝」看出。

然而,陪審團制度是否真能達到托克維爾預期的高度仍有疑慮。陪審團制度在形式上面與法官是平等的,在民事上卻是以法官為尊,由法官引導審判走向,重大案件法官有權獨自宣判。所以即便陪審團也許能使民眾對知識的掌握更為充分,但還是會有關於法學家精神提及過的問題。法學家所引導的民主是真的沒有問題,能將民主引導至正確的方向這件事仍有待商榷。



肆、結語

  • 托克維爾在《論美國民主》中關注了多數暴政的現象影響,並嘗試解決多數暴政所危害的價值核心自由。他所定義的自由,是「可以獨立表現自己意志而不傲慢,正直的表示服從而不奴顏屈膝。」能夠與眾不同、特立獨行的發表與多數不一樣的意見,這也是身為貴族的托克維爾認為人最必須具備的價值。但托克維爾所要追求的民主卻是與自由矛盾的。在第六章最後一段提到: 「你想使人的頭腦達到一定的高度,讓它以寬宏大量的眼光去觀察這個世界上的各種事物嗎?你想讓人們對物質財富產生一種鄙視感嗎?你要養成和保持堅強的信念嗎?你要使風尚高雅、舉止文明和藝術大放異采嗎?你嚮往詩歌、音樂和榮譽嗎?你試圖組織一個民族對其他一切民族採取強力行動嗎?你打算創辦偉大的事業,而且不管成敗,使其名留青史嗎?假如你認為人生在世的主要目的就是如此,你就別要民主政府,民主政府肯定不會把你帶到這個目的地。」可見托克維爾所期望的自由其實在民主政體中並無法完全被保障,甚至還是會被多數所侵犯。即便他提出了一些方法來使多數暴政影響降低,在第參部分的討論中,我們也看到成效並不彰。又或者說,托克維爾其實想保障的根本不是一般個人的自由,而是屬於某些特定人士的自由,但如此,也許發展到後期又會與民主中平等的價值相衝突。





關鍵詞托克維爾、民主、多數暴政、自由

期中報告大綱修改(03114123呂愷欣)

論題:
  • 自然狀態之改良—當自然狀態可以改變,仍需要進入政治社會中嗎?
摘要:
  1. 洛克於《政府論次講》中,主張在自然狀態裡存在著自然法,它能使人類維持理性,並且不侵犯他人權利,同時亦有懲罰罪犯與執行自然法之權。然而,洛克認為這樣看似理性且和諧的自然狀態,有時卻會因人類以自己的立場判斷事情,導致混亂情形之發生。因此,為了避免上述情形發生,其認為進入政治社會是人類必要的選擇。但是,當人們進入政治社會中,限制自己部分權力,有時卻也未必能真正受到保障。
  2. 因此,筆者欲先藉著洛克的主張,闡述自然狀態的好及其需要改良的部分為何。再者,藉由人們加入政治社會中,未能真正獲得保障的部分,探討自然狀態應如何改變與修正。最後,探討當自然狀態能改變,以一個近似無政府的狀態,使人類依舊享有權利並獲得保障的話,那麼人類仍需要進入政治社會中嗎?

大綱:
一、自然狀態之好與壞
  藉由洛克的主張,闡述自然狀態需要改變的部分為何。
二、從自然狀態進入政治社會
  1. 政治社會所帶來的保障:闡述加入政治社會後,使人類獲得哪些在自然狀態下,所未享有的部分。
  2. 交易失敗—推翻政府:藉由敘述人類加入政治社會後,依舊未能真正獲得保障的部分,探討自然狀態應該如何做改變。
三、如何改良自然狀態
  1. 無政府狀態與立法權觀念:透過採取近似無政府的狀態,使人類不用像在政治社會中,雖限制自己的權力,有時也未必能獲得保障的情形發生。為避免在無政府狀態下所衍生的混亂情形,在自然狀態中,需沿用洛克的立法權觀念,即生活在此自然狀態下,具有理性思考的人類,有一個共同的生活規範,明訂裁判事情的相同標準,以及當侵害他人權利時,應受到什麼懲罰。
  2. 財產權的限制:對於人類而言,不論是生活於自然狀態或是政治社會中,財產權的保障必然是相當重要的。因此,為了使眾人能遵守共同的生活規範,必須採取財產權的限制,即當有人違反規範或侵害他人權益時,他人便可以依照共同規範,將其一定比例的財產歸還公有。如此一來,人們為了永久享有其財產權的保障,必然會遵守此規範,且不侵害他人權益。
四、結論

關鍵字:洛克、自然狀態、政治社會

2015年11月29日 星期日

期中大綱(重改)(03114184詹筱冬)

馬克思完美理論的裂縫─人性

摘要
  1. 馬克思與恩格斯在共產黨宣言裡批判資本主義的種種問題,宣揚馬克思的「唯物史觀」,認為共產主義會成為歷史的終結。但是在了解了馬克思的理論之後,筆者認為「歷史唯物主義」的概念、結構雖然很完整,但是卻忽略了最重要的「人性」。
  2. 馬克思所建構出了共產社會是每個人都參與生產,然後再將物資按需分配的,所以沒有階級、沒有市場、沒有貨幣、沒有政府,沒有了市場競爭,人們只要付出勞力就可以換得物資,這樣的模式,會讓人們失去了生活的目標、努力的動力,這樣每個人都只能當螺絲釘的社會,真的能在人類世界運作嗎?而且沒有私有財產的制度,會不會引發人類的惰性,而導致生產力的下降?
  3. 資本主義用貨幣來衡量價值,共產社會中沒有貨幣,若像是智慧、藝術這種比較抽象的生產,要怎樣衡量他們的價值呢共產社會會不會抑制了這些領域的生產?但智慧、藝術這些東西都是人類社會非常重要的資產,而且是需要不斷累積的。
  4. 馬克思的唯物主義以及共產主義的理論結構單看之下真的很完整,這也是為何時至今日還是有很多現代學者在研究且推崇馬克思的理論。但筆者認為那些都是在將人性抽離到理論之外的前提之下,若加入的人性的因素來做討論,馬克思所建構出的共產社會真的會按照唯物史觀的順序成為歷史的終結嗎?筆者認為人性將會成為這個理論的缺陷。

大綱
一、唯物史觀中的共產社會
二、共產與資本的比較
三、馬克思理想共產社會與人性的衝突
四、結語

關鍵字唯物史觀、馬克思、共產主義、人性、資本主義

期中報告大綱修改 (03114110 顏孟涵)

哲君如何成立
說明:
  該論題由柏拉圖《王制篇》第五卷中,蘇格拉底主張:「哲學家除非成為我們這些國家的國王,或者我們如今稱之為國王和統治者的那些人物,能嚴肅認真地追求智慧讓政治權力與聰明才智合而為一;那些得此失彼,不能兼有的庸庸碌碌之徒必須排除出去,不然的話,我親愛的格勞孔,對國家甚至我想對全人類都將禍害無窮,永無寧日,我們前面所描述的那種法律體制,全只能是海客談瀛,永遠只能是空中的樓閣而已。這就是我一再躊躇不敢說真話的緣故,因為我知道,一說出來人們會說我再發怪論,一般人因為不容易認識到:除這個辦法外,其餘的辦法是不可能給個人給公眾以幸福的。」而來,目的在於為柏拉圖所寫及蘇格拉底所言進行補充,闡述該主張的觀點為何,使其主張趨於完備,更為世人所接受。

摘要:
  根據柏拉圖《王制篇》中蘇格拉底的主張,哲學家作為國王之所以重要,是由於為了要達成理想的城邦,因此首先我們必須先說明,對於蘇格拉底而言,所謂理想城邦所指為何。
  蘇格拉底認為,透過適當的音樂體育薰陶,以及簡單扼要的法律規章制定,理想的城邦得以被建立,而一個城邦既是理想的被構築了起來,則代表它理所當然為善,並且可想而知,這個城邦一定是勇敢的、智慧的、節制的與正義的。

  智慧源自於其國家內有著好的謀劃,且其同時為一種知識存在於一部分的公民之中,不同於其他城邦內的工人匠人所擁有關於技藝的知識,其並不是用來考慮某個國中特定某個方面的事情,而是用來考慮整個國家大事,來改進它的對內對外關係。
  勇敢則存在於城邦的戰士之中,除此之外沒有人會聯想到城邦內其餘的部分,城邦內的戰士之所以被認為是勇敢的,是因為這一部分人有一種能力,及無論在什麼情形之下(悲與喜、慾望或驚懼),他們都保持著關於可怕事物的信念,相信他們應該害怕的事情乃是立法者在教育中告誡他們的那些事情以及那一類的事情,除該類事務之外,他們無所畏懼,因此所謂勇敢是為一種保持。
  而節制,則為貫穿整個城邦間的核心精神。節制與協調、和諧相近,是一種存在於全體統治者與被統治者間的好的秩序或對某些快樂與慾望的控制。由前述兩項特質以及城邦建立所需之制度教育的推行,少數擁有智慧的公民發揮理智對於受慾望所苦惱的平庸之輩進行好的謀劃,並且城邦的全體人民對於誰為統治而誰應受統治有著一致的協調及共識,以少數優秀人物的慾望與智慧統治進而達成分寸與節制。
  最後所謂正義就是每個人在國家裡都必須執行一種最適合他天性的職務,也就是只做自己的事而不兼做別人的事。而事實上正是因為如此才使得其餘三項特質得以產生並且能夠持續地保持下去。

  接著探討完了蘇格拉底所認為的理想城邦應具備的特質,我們接著必須說明何以由哲學家來掌權或者統治者習得哲學能力才得以使城邦實現其理想。

  首先,讓我們先由人的靈魂構造予以說明,了解了組成城邦人類的特性後,或許我們得以窺得哲學家之所以能夠領導人民的原因。
  蘇格拉底認為既然正義已在國家中被找出,那麼同樣被稱為「正義」的品德在個人當中所代表的意義應當相同,藉由反推其試圖推出個人所擁有的正義與國家中所具有的正義是為相同。其認為人的靈魂之中存在著理智、激情以及慾望,靈魂的理性部分指一個人用以思考推理的部分,而慾望則是人們用以感覺愛、餓、渴等騷動之部分,當一個人渴卻不想要飲便是由於其理智經由思考阻止壓制了慾望所產生的行為,然而激情——人們藉以發怒的東西,是為兩者之外的獨立存在,激情常於兩方面被予以應用,一方面為慾望的力量超越了理智時,人們會憤怒地罵自己,指正自己不應如此,另一方面當人們認為自己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時,他的情感會激動而發怒加入其認為為正義的一方去,並且其可能因受到得饑寒苦楚更加堅定的爭取勝利,直到被殺死或殺死對方,或者因聽到理智的呼喚而停止。由此,蘇格拉底主張激情是傾向與理智站在同一陣線的。
  經由以上推論,蘇格拉底推得唯有靈魂間的三個部分如同城邦裡擁有智慧的公民,以理性部分作為領導,各個部分完善的在身體裡各自進行其本份便也能同樣體現正義,反之,心靈間三者若相互爭鬥、干涉試圖越權,這便是一種不正義、不節制、懦弱及無知。
  而事實上,城邦裡的公民並不曉得真正的正義是什麼,他們所看見的不是正義及美本身,或許他們根本不曉得有它們的存在,因而時常自以為站在正義的一方,在激情的催化下輕而易舉地被慾望所擺佈,然而哲學家卻清楚地知道何謂正義。

  哲學家是由於其具有智慧因此為愛智者,他們的眼睛始終盯視著真理,透過研究及論證熟悉每一項知識及所有關於知識的一切,他們從不屈服於一個「假」字,對於他們而言,他們清楚的曉得什麼樣的事物是值得畏懼而什麼不然,因此他們絲毫不介懷於死亡無論在什麼情況之下,只因他們明白於真理面前死亡著實輕如鴻毛,因而他們是勇敢的,並且由於他們對於智慧的愛好,他們不受膚淺的表象(金錢權力)所迷惑,始終專心質直於每樣東西的存在本身,並且由於對知識源源不絕的慾望,他將無心於肉體上的快樂,而只會選擇參與來自心靈的快樂,也因為這樣,哲學家絕對是節制而不貪婪的,除此之外哲學家無論是在神或人的事情上總是追求完整及完全的,因而他的心胸也絕不會是偏狹的。
  如果不具有良好的記性、敏於理解、豁達大度、愛好和親近真理、正義、勇敢、節制,那麼無混是誰想誰為真正的哲學家都是不可能的。
  真正的哲學家,憑藉其智慧——對於城邦內各項工作的智慧有所了解,因而能夠將眾人放置在真正適合他們的位置,並且因其快樂僅來自於智慧上的滿足而非金錢利益等於肉體的快樂,且其充分了解每項事物的本分為何,因此他不會為世人經常受到蠱惑的利益傷神或因此懷疑其所要追求的幸福本身,憑藉著其對於正義及善本身的認識,他得以將正確的信念由法規及教育傳承給城邦內的公民,使他們了解真正應該畏懼的事物為何並培養其勇敢的美德,適時地告訴其子民真正的善、正義以及每為何,使之不致被激情所蒙蔽受慾望所擺佈,並且透過統治與被統治的關係,哲學家依其智慧將天性最好的公民拔擢並予以良好的教育使之理解如何統治一般下等人,確立城邦內統治秩序,進而德成城邦內的節制與分寸,最後透過這樣的治理方式,人們各安其位,發揮其所擅之長,不為他的職分便不加以干涉,人們對於其幸福有正確的認識,明白貧與富皆不為值得追求的狀態,了解無論處於哪種狀態都不為安於其位來得幸福,因而滿足於現狀,而達成正義的實現。

  由上述論證,我們可以了解,若要達成一個理想的城邦,除了哲學家作為國君之外再無實現的可能。

大綱:
壹、    理想的城邦
一、    理想的城邦特質
l  城邦如何能被稱為一個幸福理想並值得追求的城邦
貳、    理想得城邦如何獲得實現
一、    理想的政治制度
l  透過音樂、體育的薰陶、法律規章的制定以及家庭制度形成每項特質,成就理想的城邦
二、 由哲學家擔任國王
l  哲學能力等同於統治能力,倘若統治者不具有哲學能力則其所領導的城邦便無法幸福。

參、 結論——理想的城邦需要由哲君領導才可能實現

關鍵字:哲君、王制篇、理想城邦、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