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題:
從洛克《政府論次講》探討,如果能改變自然狀態,仍需要進入政治社會中嗎?
摘要:
洛克認為在自然狀態中存在著一股力量,即自然法,它能使人類保持理性,並約束所有人不得侵犯他人權利。同時,每個人亦有懲罰罪犯與執行自然法之權。然而,這樣看似理性與和諧的自然狀態,洛克亦認為有時人會以不同角度解讀事情,進而導致混亂。為了避免上述情形發生,進入政治社會中將是必要的選擇。
但是,當人們進入政治社會中,限制自己部分權力,有時卻也未必真正能受到保障。因此,筆者欲探討若是能改變原先的自然狀態,使人類依舊享有權力並獲得保障,那麼仍需要進入政治社會的過程中嗎?
大綱:
一、自然狀態與戰爭狀態
二、從自然狀態進入政治社會
(一)政治社會之目的
(二)因應機制-立法權
(三)交易失敗-推翻政府
三、自然狀態之改變
四、結論
關鍵字:洛克、自然狀態、政治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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