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3日 星期一

期中報告大綱修改(03114123呂愷欣)

論題:
  自然狀態之改良當自然狀態可以改變,仍需要進入政治社會中嗎?

摘要:
  洛克於《政府論次講》中,主張在自然狀態裡存在著自然法,它能使人類維持理性,並且不侵犯他人權利,同時亦有懲罰罪犯與執行自然法之權。然而,洛克認為這樣看似理性且和諧的自然狀態,有時卻會因人類以自己的立場判斷事情,導致混亂情形之發生。因此,為了避免上述情形發生,其認為進入政治社會是人類必要的選擇。但是,當人們進入政治社會中,限制自己部分權力,有時卻也未必能真正受到保障。
 因此,筆者欲先藉著洛克的主張,闡述自然狀態的好及其需要改良的部分為何。再者,藉由人們加入政治社會中,未能真正獲得保障的部分,探討自然狀態應如何改變與修正。最後,探討當自然狀態能改變,以一個近似無政府的狀態,使人類依舊享有權利並獲得保障的話,那麼人類仍需要進入政治社會中嗎?

大綱:

一、自然狀態之好與壞
  藉由洛克的主張,闡述自然狀態需要改變的部分為何。

二、從自然狀態進入政治社會
  (一)政治社會所帶來的保障:闡述加入政治社會後,使人類獲得哪些在自然狀態下,所未享有的部分。
  (二)交易失敗推翻政府:藉由敘述人類加入政治社會後,依舊未能真正獲得保障的部分,探討自然狀態應該如何做改變。

三、如何改良自然狀態
  (一)無政府狀態與立法權觀念:透過採取近似無政府的狀態,使人類不用像在政治社會中,雖限制自己的權力,有時也未必能獲得保障的情形發生。為避免在無政府狀態下所衍生的混亂情形,在自然狀態中,需沿用洛克的立法權觀念,即生活在此自然狀態下,具有理性思考的人類,有一個共同的生活規範,明訂裁判事情的相同標準,以及當侵害他人權利時,應受到什麼懲罰。

四、結論


關鍵字:洛克、自然狀態、政治社會

1 則留言:

  1. 「如何改良自然狀態」成為報告核心,如何使眾人在無外力強制下,發明人人願意遵守的生活規範,而且確切做到,讓政治社會毫無必要誕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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